受湘陰梅溪湖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湘陰縣金龍先導區首開區項目一期2#棟1-3樓進行整體公開招租,現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參與本項目招租。
一、項目信息
1、項目名稱:湘陰縣金龍先導區首開區項目一期2#棟1-3樓
2、項目編號:HNCDCG2024-09271
3、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岳陽市湘陰縣長沙臨港產業開發區金龍片區,芙蓉北路西側,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湘陰校區對面,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其中2#棟1-3樓定位為商業MALL,暫定案名“湘江·繽紛MALL”,建筑面積約8701㎡,是片區重要的配套組成部分,也是首開區首個商業配套,具備進零食零售、輕重餐飲、量販KTV、茶樓、網咖等業態的條件,預計2024年12月完成竣備。
4、招租要求
4.1招租范圍
湘陰縣金龍先導區首開區項目一期2#棟1-3樓,建筑面積約8701㎡,2#棟商業1樓建筑面積2704.77㎡,2樓建筑面積3099.25㎡,3樓建筑面積2897.06㎡(具體以產權證的建筑面積為準),采取整體出租模式,按現狀(公區精裝,其余部分毛坯)交付,作【商業經營及辦公】用途。
4.2核心商務條款
4.2.1租賃期限:租賃期限15年,租賃物業交付以《交付確認書》明確的交付日期為起始日;
4.2.2租金遞增:前三年不遞增,第四年起,每兩年遞增5%。
4.2.3租金:整體含稅租金單價為【12.00】元/㎡/月(不含物業費及其他費用),報價不得低于含稅租金單價,低于招租控制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如遇稅率政策性調整,原則上合同含稅金額不變)。
4.2.4免租優惠:
招租人給予申請人12個月免租優惠,分3年減免,第一年給予6個月裝修免租優惠,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分別給予3個月培育免租優惠。
4.2.5租金優惠獎勵
招租人附條件給予申請人租金優惠獎勵,租金優惠獎勵與申請人本年度招商率直接掛鉤。具體租金優惠獎勵以合同約定為準。
4.2.6免租優惠和租金優惠獎勵取消事由
(1)若申請人違約導致解除協議或提前退租且實際租賃期限不滿【10】年。則免租優惠和租金優惠獎勵全部取消,即申請人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補交免租已優惠的租金,并返還優惠獎勵金額,具體要求以合同約定為準。
(2)若出現申請人違約導致解除協議或提前退租且實際租賃期限超過【10】年但不滿【15】年的,則4.2.4的優惠取消,即申請人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補繳前三年已減免的租金。
(3)若申請人招商率低于考核標準,則取消申請人對應年度的租金優惠獎勵,申請人應返還對應年度優惠獎勵金額,具體要求以合同約定為準。
4.2.7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照與首年3個月租金等額款項收取。
4.2.8開業時間:項目交付后【6】個月正式對外營業。
4.2.9廣告收益歸屬
(1)前五年招租人無償提供2#棟東側外墻5塊廣告位給申請人使用,申請人享有廣告收益,第六年及后期的廣告位收益分配方案由雙方另行協商,招租人享有免費優先使用廣告位的權利;
(2)租賃場地內新增的廣告位,申請人自行報批,享有廣告收益;
(3)申請人因經營需要,需在2#棟前廣場進行臨時性的商業活動的,招租人提供場地支持,但申請人應將活動方案報招租人審批后執行,具體租金及場地復原事宜一事一議;
(4)因經營需要,若需長期占用租賃區域以外的外擺位或其他多經點位,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議租賃條件。
4.2.10招引品牌
(1)申請人應根據《商業品類引進清單及落位圖》引進餐飲、娛樂品牌,商業品類不得超出上述范圍,業態落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2)對于片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或世界/中國500強品牌的落戶,雙方可采用“一事一議”方式另行約定。
4.2.11 物業及其他費用
4.2.11.1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申請人應于交付確認后15個工作日內與招租人或招租人委托的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簽署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邊界以租賃物業的滴水線為界,內部物業管理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內部物業管理費用自行承擔;外部公共物業費為3元/㎡/月,具體金額、服務內容及支付方式以簽署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準。
4.2.11.2其他費用
申請人承租經營租賃物業期間發生的給水、排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費用不包含在租賃費用內,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根據招租人管理要求及時交納,不得以實際承租人未支付上述費用為由,拖延交納。
其他政府或第三方主體依據法律或地方性法規、規定等要求繳納的與經營有關的費用,由申請人根據相關要求繳納,招租人對此不承擔繳納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稅費。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基本資格條件
1)申請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
4)其他說明。(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申請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申請人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申請人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基本資格條件中的“近三個月”是指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近半年任意連續三個月。
2.2特定資格條件:申請人近3年具有2個或2個以上商業招商運營管理案例,且單項合同運營面積不低于10000㎡,提供類似項目案例合同。
2.3申請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申請人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1)與其他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其他申請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
(2)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受到三萬元以上的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記錄。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獲取招租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獲取招租文件的時間:從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
獲取方式:憑申請人介紹信現場獲取。
獲取招租文件的地點: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一段469號新聞大廈8樓D座)
四、招租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3日(10個工作日)。
五、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及地點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0日10:00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30日10:00
開標地點: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一段469號新聞大廈8樓B座)
招租人:湘陰梅溪湖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岳陽市湘陰縣金龍鎮芙蓉北路西側湘江智造中心招商中心5樓
聯系人:肖泓熙
電話:18684966965
招租代理機構: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新聞大廈8樓D座
聯系人:黃群、周嚴韌龍
電 話:0731-84310782
2024年12月10日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